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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慈善总会不赞成征收“慈善税”——中华慈善总会负责人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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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公益报》记者覃仲芝:近日网传,人大代表周森提倡每个人的工资,必须要有一笔钱进行慈善公益,就像现在纳税一样,超过3500元纳多少税,超过5500元纳多少税,要按照法律的程序执行。一个慈善立法可以把慈善事业中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对此,慈善总会怎么看?

中华慈善总会负责人就记者提出的问题予以明确回复:恰恰相反,中华慈善总会历来强调慈善捐赠必须遵循自愿的原则,并一贯恪守这一原则,反对任何采取强制、摊派的方式进行捐赠。这也是当代世界各国都倡导的原则和现代慈善的通行惯例。中华慈善总会不但自身遵循此原则开展慈善活动,而且从没有也绝不会向任何立法机构和各部门提出开征慈善税的建议。周森被中华慈善总会第三届理事会授予本届荣誉副会长只是荣誉称号,仅是对他对于慈善事业贡献的认可。他作为人大代表发表的观点仅代表个人,并不代表中华慈善总会的看法、工作原则和运作方式,周森本人也未参与总会的具体工作。诚望广大受众和网友对此不要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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